桃園法院 113威17013

桃園市復興區爺亨段667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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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9/20 ~ 2024/12/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6
總坪數:
57.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7.5 坪
總現值:
4.8 萬
拍後增值:
-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段 667地號,面積 190 m2,持分 1/1,7.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7/4,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8/8,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9/12,總底價 7.7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標的物現為無對外道路之竹林。
2.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有建物、或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 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 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 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如有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 物,均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7,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應買時,以應買之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法院者為優先,如不能證明先後次序時,抽籤定之。
5.
本件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 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 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 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6.
本件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規定,投標 人應具備原住民身分,並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 軌,否則投標無效。六、本件標的物trial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 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7.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 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 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 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9.
網路公告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 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爺亨段 667地號
190 m2 × (1/1) × 250 元 - 7.7 萬元
= -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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