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助勇2869

高雄市甲仙區東阿里關段996-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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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2
總坪數:
41.2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41.2 坪
總現值:
6.4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甲仙區 東阿里關段 996-2地號,面積 1,578 m2,持分 1361/15780,5.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8,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2/12,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3/12,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5/3/20~2025/6/19,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3年9月19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96-2地 號土地為河床地,上有雜草、雜樹,無路可到達;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 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 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 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 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 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 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 負責。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 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甲仙區 東阿里關段 996-2地號
1,578 m2 × (1361/15780) × 470 元 - 5.8 萬元
= 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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