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388十二

雲林縣莿桐鄉大埔尾段593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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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11 ~ 2025/07/1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1
保證金:
2.1
總坪數:
15.6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5.6 坪
總現值:
7.7 萬
拍後增值:
-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大埔尾段 5935地號,面積 568 m2,持分 2/22,10.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5,總底價 15.7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3/5,總底價 12.6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5/4/1,總底價 10.1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5935地號土地上有部分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5935地號土地為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故私法人應提出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5.
5935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公司代為抽籤;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6.
第426條之
7.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9.
無他項權利。
10.
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止拍賣,如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大埔尾段 5935地號
568 m2 × (2/22) × 1,500 元 - 10.1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3拍 不點交
34.8 坪 / 9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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