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
3.
拍賣土地均為於都市計畫區內,土地編號1至6(791地號、792地號、797地 號、800地號、802-1地號、807地號)為住宅區土地,另土地編號7(814地號) 為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 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 限制。 六、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及鑑價報告所載,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土地編號1 至6(791地號、792地號、797地號、800地號、802-1地號、807地號)為位於門 牌號碼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二段550之
4.
548號前空地,有無被建物占用,需另 以鑑界為準;另土地編號7(814地號)為中山路二段道路之一部分。本件拍賣 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 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均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 及有無分管均不明,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