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庚60598

屏東縣新埤鄉忠孝路55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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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8 ~ 2025/07/07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1.7
保證金:
8.4
總坪數:
5.2
坪單價:
8.1萬/坪
持分地坪:
3.9 坪
公告建坪:
5.2 坪
總現值:
16.3 萬
拍後增值:
-1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新埤鄉 新華段 526地號,面積 64.2 m2,持分 1/5,28.2 萬
建物 (1)
1.
屏東縣新埤鄉忠孝路55號,建號 45,持分 1/5,13.5 萬
第一層:28.68第二層:42.33騎樓:14.40合計:85.41 (2層樓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8,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2.6萬/坪,流標
2拍,2025/3/11,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10.1萬/坪,流標
3拍,2025/4/1,總底價 41.7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是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上開共有土地及建物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 後均不點交。本件拍賣之45建號建物現況調查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居住使用狀況不明,請 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2.
本件拍賣之45建號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均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拍定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 瑕疵擔保請求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住宅區。(新埤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4.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及土地之共有人對共有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若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全部標的(土地及建物)一同合併承買。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 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 神,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如其 中之優先承買權人到場應買,其餘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承買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 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 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 六、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新埤鄉 新華段 526地號
64.2 m2 × (1/5) × 12,700 元 - 28.2 萬元
= -1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2拍 不點交
64.4 坪 / 85.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4 坪 / 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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