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儉27061丙

苗栗縣獅潭鄉獅潭段永興小段728地號

3拍 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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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2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583.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83.6 坪
總現值:
34.7 萬
拍後增值:
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永興小段 728地號,面積 14,030 m2,持分 1/12,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永興小段 755地號,面積 9,120 m2,持分 1/12,1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6,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4/24,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停拍,2025/5/8,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3年10月28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2.
755地號上為雜 木林,依航照圖顯示似為油桐樹,惟仍應以實測為準。據鑑價報告記載,無道 路可達。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 不得異議。 六、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 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7.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 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永興小段 728地號
14,030 m2 × (1/12) × 180 元 - 19.2 萬元
= 1.8萬元
2.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永興小段 755地號
9,120 m2 × (1/12) × 180 元 - 12.8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304.9 坪 / 50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230.3 坪 / 72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307 坪 / 1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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