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0甲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14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 179 點閱
  • 0 列管
  • 2025/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14 ~ 2025/07/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20.2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20.2 坪
總現值:
20.1 萬
拍後增值:
-1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 143地號,面積 3,084 m2,持分 25/1152,32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26,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5/3/19,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3拍,2025/4/9,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9月11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拍賣土地部分為雜樹林,另有門牌白河區檨子林
2.
30之
3.
30之
4.
32之1號房屋坐落。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部分水泥空地、部分道路。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貳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依土地謄本所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坐落其上之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惟查債務人為門牌台南市白河區檨子林30之2號房屋納稅義務人之一,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查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及有無民法第425條之
8.
第838條之1及第876條等規定適用),又建物占有權源及土地有無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公司及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1.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及法院處理。
12.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 143地號
3,084 m2 × (25/1152) × 3,000 元 - 32 萬元
= -1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2.7 坪 / 2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03.2 坪 / 47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白河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