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6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366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370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人行步道用地。
4.
370地號土地均為中山路三段301巷之巷道;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均為供公眾通行之道路。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6.
36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370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人行步道用地,均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壹萬壹仟參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