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是拍賣長治鄉繁華段46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上開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 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現為道路及水溝使用(是位於繁 華村中正路
2.
15號屋前之道路與水溝),請投標人及應買人注意。
3.
本件雖係46地號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惟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係道路及路 邊水溝,且使用分區係交通用地,因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故土地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於拍定後對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應另循實體訴訟 程序解決。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鄉村區交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