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莊79257

彰化縣溪州鄉新興段225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8
  • 95 點閱
  • 0 列管
  • 2025/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6 ~ 2025/09/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12.9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2.9 坪
總現值:
16.7 萬
拍後增值:
3.9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溪州鄉 新興段 2250地號,面積 1,026 m2,持分 1/24,12.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5,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臨路,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及道路, 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 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 路占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 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 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4.
本件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書狀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 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六、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 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5.
據北斗地政事務所函稱:本件標的之土地登記面積1026平方公尺與地籍圖核算面積997.6 3平方公尺,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有關實際面積應以鑑界後實際計算面積為 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溪州鄉 新興段 2250地號
1,026 m2 × (1/24) × 3,900 元 - 12.8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3拍 不點交
12.9 坪 / 10.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溪州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