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庚80535

彰化縣芳苑鄉芳墘段456-4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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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15.3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15.3 坪
總現值:
19.7 萬
拍後增值:
-4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墘段 456-47地號,面積 202.3 m2,持分 1/4,6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2,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2拍,2025/5/20,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標的部分平房建物坐落、部分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標的現由 共有人占有使用。
2.
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 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3.
拍賣標的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鄉村乙種建築用地,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並 由共有人占用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 地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須提出符合前開規定之 證明文件始能准許。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 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4.
如本件不動產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 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 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墘段 456-47地號
202.3 m2 × (1/4) × 3,900 元 - 64 萬元
= -4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6
1拍 不點交
36.1 坪 / 19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56.5 坪 / 10.9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91.8 坪 / 17.7 萬
2025/7/3
2拍 不點交
36.3 坪 / 56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14.1 坪 / 13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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