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蘭93214

高雄市岡山區嘉旺段64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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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33.6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33.6 坪
總現值:
28.9 萬
拍後增值:
-3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岡山區 嘉旺段 640地號,面積 555 m2,持分 1/5,6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6,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2月5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上有債務人之父種植之果樹 林(芒果、肉桂等),另部分土地上搭有鐵皮棚架,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 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 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 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 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 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 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 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 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5.
如有土地法第107條或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 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 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岡山區 嘉旺段 640地號
555 m2 × (1/5) × 2,600 元 - 64 萬元
= -3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部分點交
552.2 坪 / 5,370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7.2 坪 / 96.8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10.9 坪 / 261.4 萬
2025/6/24
2拍 點交
44.8 坪 / 556 萬
2025/6/17
2拍 點交
4.2 坪 / 112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0.7 坪 / 109.5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7.6 坪 / 160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34.6 坪 / 691.2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103.5 坪 / 386.1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70 坪 / 82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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