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助乾1824一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南段7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0.5
  • 123 點閱
  • 1 列管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 2025/09/1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5
保證金:
4.1
總坪數:
62.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62.8 坪
總現值:
22.9 萬
拍後增值:
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草湖南段 76地號,面積 6,671.1 m2,持分 2020/64869,20.5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3,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土地係待耕種。因土地係拍賣 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六、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
5.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草湖南段 76地號
6,671.1 m2 × (2020/64869) × 1,100 元 - 20.5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2拍 不點交
147.9 坪 / 280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45.5 坪 / 56.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芳苑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