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部分土地公廟占用,部分空地,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肆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