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同4

臺中市大甲區南社段22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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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3 ~ 2025/09/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5
保證金:
9.4
總坪數:
81.8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81.8 坪
總現值:
67.6 萬
拍後增值:
3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冰炭火
冰炭火
法拍專員
經紀業:日曜天地
地 址:台中市自由路9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南社段 228地號,面積 1,621.8 m2,持分 1/6,31.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3,總底價 49.1萬,保證金 14.7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5/5/14,總底價 39.3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31.5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壹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他項權利:地役權於拍定後不塗銷,請應買人注意並自理。
4.
依地政人員指界及土地謄本記載,本件拍賣土地設定存續期間為不定期限之地役權,需役地為同段227地號土地,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土地公廟及門牌:大甲區長安路27之
5.
27之7號房屋,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南社段 228地號
1,621.8 m2 × (1/6) × 2,500 元 - 31.5 萬元
= 3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不點交
9.5 坪 / 2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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