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756地號土地均為柏油道路(八卦路353巷12弄);757地號土地為路旁之空地,鄰地之欄杆、牆壁有無占用須鑑界始能得知。據債權人代理人稱
3.
756地號土地依現況為公眾使用,757地號土地無人使用占用。拍定後
4.
756地號土地供公眾使用不點交,757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
6.
756地號土地均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75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7.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
9.
756地號土地均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11.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零柒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