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空地、樹木、雜草叢生,未臨路。據鑑價報告記載 土地有部分種植竹子。據債權人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自己使用,無出 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債權人所述屬實,拍定後得依現 況點交。
6.
拍賣之土地,點交時如有農作物而未併同估價拍賣者,拍定人需與有收穫 權人協議為相當補償,如協議不成,該地上農作物又已達到成熟階段,應待收 穫權人自行收成。但如為長期性之農作物或果樹,於點交時未達採收階段,則 該農作物、果樹等均屬拍定人所有,相關當事人於拍定後不得以有點交或補償 事宜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