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南28222甲

臺南市學甲區溪洲子寮段2-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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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184.8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84.8 坪
總現值:
12.2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河川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學甲區 溪洲子寮段 2-1地號,面積 1,222 m2,持分 1/4,6.4 萬
(河川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學甲區 溪洲子寮段 2-1地號,面積 1,222 m2,持分 1/4,6.4 萬
(河川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10,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拍賣土地為八掌溪內河川地。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 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學甲區 溪洲子寮段 2-1地號
1,222 m2 × (1/4) × 200 元 - 6.4 萬元
= -0.3萬元
2.
臺南市 學甲區 溪洲子寮段 2-1地號
1,222 m2 × (1/4) × 200 元 - 6.4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61.1 坪 / 10.3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11.6 坪 / 57.6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64.7 坪 / 123.1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33.6 坪 / 29.4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56.6 坪 / 4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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