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誠3256二

嘉義縣鹿草鄉重寮段55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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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0.5
保證金:
0.1
總坪數:
0.6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0.6 坪
總現值:
0.7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鹿草鄉 重寮段 552地號,面積 23.1 m2,持分 1/12,0.5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3,總底價 0.6萬,保證金 0.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552地號現作道路使用,請審慎投標。
2.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 賣,於拍賣之價金足敷清償本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 之順序。
4.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 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 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請審慎投標。依強制執行法,買受人就拍 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非自然死 亡..等)無擔保請求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鹿草鄉 重寮段 552地號
23.1 m2 × (1/12) × 3,800 元 - 0.5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2拍 不點交
4.5 坪 / 62.4 萬
2025/7/3
特拍 不點交
228.7 坪 / 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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