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癸46915

雲林縣西螺鎮三塊厝段鹿場小段917-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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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9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6.5
保證金:
167.3
總坪數:
1,019.9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019.9 坪
總現值:
472 萬
拍後增值:
-36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三塊厝段鹿場小段 917-1地號,面積 3,371.5 m2,持分 1/1,836.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據地政人員稱917-1地號土地為農地,土地上之農作物,依法為土地之部分,惟 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 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 交。
6.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六、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 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 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8.
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 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9.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11.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 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 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定後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述事由請求 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2.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西螺鎮 三塊厝段鹿場小段 917-1地號
3,371.5 m2 × (1/1) × 1,400 元 - 836.5 萬元
= -36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22.4 坪 / 35.9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06.9 坪 / 3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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