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3吉7028一

嘉義縣新港鄉埤頭段埤頭小段4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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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
保證金:
0.7
總坪數:
5.6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6 坪
總現值:
2.4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Becky.楊
Becky.楊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嘉義縣 新港鄉 埤頭段埤頭小段 42-7地號,面積 186 m2,持分 1/72,0.4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嘉義縣 新港鄉 埤頭段埤頭小段 42-10地號,面積 1,153 m2,持分 1/72,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拍賣之42-
3.
42-10地號土地部分係供作道路使用。
4.
本件42-7地號土地上另有菜園、樹林,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 交,由拍定人自理。
5.
本件42-10地號之土地上有建物數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9.
本件拍賣之42-10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所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
10.
42-
11.
42-10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 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 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拍賣之42-7地號土地,地籍圖之計算面積比土地謄本之登記面積減少9.68 平方公尺,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拍定價金。
土地增值 (2)
1.
嘉義縣 新港鄉 埤頭段埤頭小段 42-7地號
186 m2 × (1/72) × 1,300 元 - 0.4 萬元
= -0.1萬元
2.
嘉義縣 新港鄉 埤頭段埤頭小段 42-10地號
1,153 m2 × (1/72) × 1,300 元 - 3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特拍 不點交
221.2 坪 / 61.9 萬
2025/7/10
特拍 不點交
4.6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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