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土地使用分區係南州都市計畫(變更南州都市計畫─包括崁頂鄉園寮村─第三次通盤檢討─91年11月25日)農業區。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且若是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9.
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34元、書狀費80元,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