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51

臺南市七股區龍山段10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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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8 ~ 2025/12/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7.6
保證金:
43.6
總坪數:
168.2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68.2 坪
總現值:
355.8 萬
拍後增值:
13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龍山段 103地號,面積 2,223.5 m2,持分 1/4,217.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7/2,總底價 340萬,保證金 68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5/7/23,總底價 272萬,保證金 54.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5/8/13,總底價 217.6萬,保證金 43.6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5/9/3,總底價 217.6萬,保證金 43.6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假扣押查封後,民國114年3月25日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3地號現為道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現況為柏油道路使用。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壹拾柒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土地是否屬於既成道路、既成巷道及是否有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等均不明,請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並注意之。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龍山段 103地號
2,223.5 m2 × (1/4) × 6,400 元 - 217.6 萬元
= 13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30
2拍 不點交
59.9 坪 / 1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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