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拍賣土地現況:一望安鄉望 安一段591地號: 北側有溫室,內有短期植栽,南側亦為田地,有短期農作, 北側鄰路,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二望安鄉望安一段599地號:有一 建物坐落其上,門牌號碼為望安25號,南北側鄰路,西側鄰建物,依登記記載 其上有28建號,因早期無圖可稽,現場建物是否為28建號建物難以認定,有無 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 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分。
5.
本件拍賣土地(599地號)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 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規定 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591地號)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 107 條第1 項或民法第460 條之1 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