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191-1835地號土地大部分為欠缺管理 之雜草、雜木,零星種植少數香蕉、芭樂等果樹作物;另據鑑價報告記 載:標的地形為不規則,地勢部份緩坡、部份斜坡(有產業道路可通達,但 臨路情況不明);據債務人之弟在場稱,土地上果樹為債務人自行種植收益 管理等語。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 院得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上作物(香蕉、波羅蜜樹、芭樂樹、木瓜樹、帝王筍竹)之價 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量種類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 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價金。
4.
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係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 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 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