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甲14二

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186巷25弄2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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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8.3
保證金:
3.7
總坪數:
8.2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5.3 坪
公告建坪:
8.2 坪
總現值:
15.5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主建坪:
7.5 坪
附建坪:
0.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褒忠鄉 忠興段 313-2地號,面積 106 m2,持分 1/6,15.1 萬
建物 (2)
1.
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186巷25弄22號,建號 141,持分 1/6,3 萬
一層:45.23二層:57.63騎樓:14.99合計:117.85 陽台:11.04 (二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住商用)
2.
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186巷25弄22號,建號 290,持分 1/6,0.2 萬
一層:23.31屋頂突出物:6.61合計:29.92 雨遮(鐵架窗)4.34 (RC、磚造鐵皮頂、住宅)
法院筆錄 (4)
1.
拍賣土地及建物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 約,債務人表示房屋現由第三人朱○○居住。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41建號坐落忠興313-2地號 土地,一樓後方增建廚房,二樓前後增建遮雨棚,三樓增建屋頂突出物。依現場照片顯示,房 屋內有眾多家居用品,部分牆壁有裂痕及油漆剝落。拍定後不點交。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 承買。
6.
本案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 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且房屋內有裝潢天花板,是否有漏水等問題無法以目視得 知,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六、290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7.
依謄本記載313-2地號土地內有部分法定空地,故就土地利用及使用有無相關之限制,仍請應買人或拍定人自行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褒忠鄉 忠興段 313-2地號
106 m2 × (1/6) × 8,800 元 - 15.1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2拍 不點交
89.1 坪 / 4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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