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13467乙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段36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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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
保證金:
5.8
總坪數:
20.4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0.4 坪
總現值:
22.2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369地號,面積 854.3 m2,持分 1/18,2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380地號,面積 359 m2,持分 1/18,4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編號1土地上有多間建物坐落,編號2土地為 道路,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 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 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系爭編號1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369地號
854.3 m2 × (1/18) × 3,300 元 - 25 萬元
= -9.3萬元
2.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380地號
359 m2 × (1/18) × 3,300 元 - 4 萬元
= 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30
1拍 不點交
283.3 坪 / 400 萬
2025/7/29
1拍 不點交
34.8 坪 / 55 萬
2025/7/22
2拍 不點交
5.8 坪 / 8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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