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簡13467甲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段37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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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 ~ 2026/01/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2
保證金:
7.1
總坪數:
34.8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34.8 坪
總現值:
38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379地號,面積 2,070.6 m2,持分 1/18,35.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7/29,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5/9/9,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5/9/30,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土地上有建物及鐵皮 平房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 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 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 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3.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 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證明文件。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379地號
2,070.6 m2 × (1/18) × 3,300 元 - 35.2 萬元
= 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1拍 不點交
5.3 坪 / 31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40.2 坪 / 110.8 萬
2025/10/29
3拍 不點交
919.3 坪 / 34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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