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治13985

高雄市旗山區中正段48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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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
保證金:
3
總坪數:
2.1
坪單價:
7.2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2.5 萬
拍後增值:
-1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6地號,面積 8.7 m2,持分 1/2,10 萬
2.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9地號,面積 5 m2,持分 1/2,5 萬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3月2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86及489地號土地 相連,現為空地。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係空地,供人車行走使用。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 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 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 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6地號
8.7 m2 × (1/2) × 3,600 元 - 10 萬元
= -8.4萬元
2.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9地號
5 m2 × (1/2) × 3,600 元 - 5 萬元
= -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388.2 坪 / 60 萬
2025/8/19
3拍 不點交
70.3 坪 / 28.8 萬
2025/8/19
3拍 點交
123.3 坪 / 5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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