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治13985

高雄市旗山區中正段48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9.6
  • 101 點閱
  • 0 列管
  • 2025/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2
總坪數:
2.1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2.5 萬
拍後增值:
-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6地號,面積 8.7 m2,持分 1/2,6.4 萬
2.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9地號,面積 5 m2,持分 1/2,3.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6,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2拍,2025/9/10,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5.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3月2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86及489地號土地 相連,現為空地。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係空地,供人車行走使用。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 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 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 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6地號
8.7 m2 × (1/2) × 3,600 元 - 6.4 萬元
= -4.8萬元
2.
高雄市 旗山區 中正段 489地號
5 m2 × (1/2) × 3,600 元 - 3.2 萬元
= -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1拍 不點交
852.7 坪 / 155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388.2 坪 / 6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旗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