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平64

彰化縣大村鄉大西段43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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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1.6
保證金:
74.3
總坪數:
44.6
坪單價:
8.3萬/坪
持分地坪:
44.6 坪
總現值:
83.9 萬
拍後增值:
-287.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大村鄉 大西段 437地號,面積 225.7 m2,持分 3/27,60.7 萬
2.
彰化縣 大村鄉 大西段 439地號,面積 28.7 m2,持分 3/27,4.9 萬
3.
彰化縣 大村鄉 大西段 442地號,面積 119 m2,持分 1/1,306 萬
法院筆錄 (6)
2.
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37地號土地部分為巷道用地供行人車輛使用;439地號土地為空地及雜草;442地號土地為空地,地上有樹栽,無人使用。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標的物上;未實際使用現場土地,另
3.
437地號土地地面有高度落差。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地上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均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5.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7.
439地號土地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各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定承買範圍。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442地號土地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大村鄉 大西段 437地號
225.7 m2 × (3/27) × 5,700 元 - 60.7 萬元
= -46.4萬元
2.
彰化縣 大村鄉 大西段 439地號
28.7 m2 × (3/27) × 5,700 元 - 4.9 萬元
= -3.1萬元
3.
彰化縣 大村鄉 大西段 442地號
119 m2 × (1/1) × 5,700 元 - 306 萬元
= -23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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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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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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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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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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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11.2 坪 / 4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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