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64

臺南市白河區海豐厝段1488-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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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0
保證金:
26
總坪數:
77.1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77.1 坪
總現值:
127.5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海豐厝段 1488-1地號,面積 765 m2,持分 1/3,13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土地上有一排建物,上開建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53541號)第三次拍賣底價。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9.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海豐厝段 1488-1地號
765 m2 × (1/3) × 5,000 元 - 130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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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44.6 坪 / 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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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7 坪 / 1.7 萬
2025/7/30
3拍 不點交
35.1 坪 / 2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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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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