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4屏金職辰215

屏東縣內埔鄉學興路28巷7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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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35
保證金:
27
總坪數:
10.3
坪單價:
13.1萬/坪
持分地坪:
3.5 坪
公告建坪:
10.3 坪
總現值:
10.7 萬
拍後增值:
-5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1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學人段 423地號,面積 1,085.2 m2,持分 1076/100000,68 萬
建物 (1)
1.
屏東縣內埔鄉學興路28巷70號,建號 2,持分 2/10,67 萬
1樓層:19.06 2樓層:42.32 3樓層:42.32 4樓層:21.84 騎樓:9.80 停車場:12.94 合計:148.28 陽台16.32,平台5.76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據債權人陳稱無人使用,惟拍賣應有部分,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土地使用分區係內埔擴大暨修訂都市計畫(公告實施69年5月16日)住宅區。六、本件拍賣標的2建號建物,其中部分建物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學人段 423地號
1,085.2 m2 × (1076/100000) × 9,200 元 - 68 萬元
= -5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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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61.2 坪 / 31.1 萬
2025/7/31
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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