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30204

高雄市杉林區雙坑段70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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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2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00
保證金:
180
總坪數:
1,862.1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862.1 坪
總現值:
474 萬
拍後增值:
-4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杉林區 雙坑段 706地號,面積 3,483 m2,持分 1/1,500 萬
2.
高雄市 杉林區 雙坑段 708地號,面積 2,672.6 m2,持分 1/1,400 萬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5月2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708地號土地 上為空地、雜草。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無人使用。另據民國114年6月5日 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物未臨計劃道路(需通過2米國有水利用地進入桐竹路)。 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 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 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 應自行負責。六、本件標的物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執,請依實體判 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杉林區 雙坑段 706地號
3,483 m2 × (1/1) × 770 元 - 500 萬元
= -231.8萬元
2.
高雄市 杉林區 雙坑段 708地號
2,672.6 m2 × (1/1) × 770 元 - 400 萬元
= -19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不點交
69.8 坪 / 45 萬
2025/8/19
3拍 不點交
9.2 坪 / 3.9 萬
2025/8/19
3拍 不點交
10 坪 / 8.4 萬
2025/8/19
3拍 不點交
15.8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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