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癸4234二

彰化縣芳苑鄉二溪路草二段435巷79號

應買 點交 得標 628.48萬
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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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 2026/03/02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628.5
保證金:
125.7
總坪數:
56.9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121.1 坪
公告建坪:
56.9 坪
總現值:
165.5 萬
拍後增值:
-423.9 萬
主建坪:
56.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草段 256地號,面積 97.2 m2,持分 1/1,172.8 萬
2.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草段 351地號,面積 203.5 m2,持分 1/1,275.8 萬
3.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草段 352地號,面積 99.7 m2,持分 1/1,140.8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芳苑鄉二溪路草二段435巷79號,建號 69,持分 1/1,25.6 萬
一層:47.88二層:61.68騎樓:12.60合計:122.16 (二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彰化縣芳苑鄉二溪路草二段435巷79號,建號 557,持分 1/1,13.4 萬
地面層:57.12二樓層:3.00屋頂突出物:5.96合計:66.08
拍賣紀錄 (2)
1拍,2025/8/27,總底價 982萬,保證金 196.4萬,坪單價 17.2萬/坪,流標
2拍,2025/9/17,總底價 785.6萬,保證金 157.1萬,坪單價 1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債務人陳美華在場,據債務人稱兩建築物相鄰並於中後段有門相通,債務人與其家 屬僅使用68建號建物,69建號建物無人居住使用,用來堆置雜物。
2.
351地號為空地;69建號坐落於256地號,69建號之增建部分(暫編557建號)坐落256地號、3 52地號,並有占用鄰地362地號之情況;68建號坐落於255地號,68之增建部分(暫編556建 號)坐落255地號、253地號,並有占用362地號之情況。
3.
標的69建號屋內部分鋼筋裸露、水泥剝落,屋況維護狀況差,是否為海砂屋仍待專業機構 鑑定。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284,8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聲請狀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人。
5.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6.
增建部分即暫編557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六、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 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7.
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及位置,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本院不做實體認定,拍 定人日後不得以拍定標的之範圍、使用現況、位置不符等情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8.
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依標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草段 256地號
97.2 m2 × (1/1) × 3,928 元 - 172.8 萬元
= -134.6萬元
2.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草段 351地號
203.5 m2 × (1/1) × 4,200 元 - 275.8 萬元
= -190.4萬元
3.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草段 352地號
99.7 m2 × (1/1) × 4,200 元 - 140.8 萬元
= -9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8
3拍 不點交
83.5 坪 / 17.9 萬
2026/1/8
3拍 不點交
761.5 坪 / 29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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