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天10098乙

苗栗縣通霄鎮楓樹窩段144-4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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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0.4
總坪數:
3.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總現值:
0.5 萬
拍後增值:
-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楓樹窩段 144-4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6,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8/21,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4年5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44-4地號土地為稻田、 稻作。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144-4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空地。
3.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 訴訟解決。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 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有優 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楓樹窩段 144-4地號
68 m2 × (1/6) × 400 元 - 1.6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8
2拍 不點交
283.7 坪 / 96 萬
2025/9/18
2拍 不點交
578.8 坪 / 140.8 萬
2025/10/2
特拍 點交
8.8 坪 / 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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