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3仁4860七

澎湖縣白沙鄉後寮中段66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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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2 週二 下午 02:3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
保證金:
1.8
總坪數:
12.2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2.2 坪
總現值:
5.6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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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白沙鄉 後寮中段 660地號,面積 80.4 m2,持分 1/2,9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
2.
1.本件不動產分10標,1標至3標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均以總價最高者得 標。4標至10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以出價最高者得標。本件如 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 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 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2.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3.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4.本件拍賣之土地除標別6土地,經澎湖縣政府74年9月21日澎府地權字第38544 號函核准註銷外,其餘土地均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5.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至 3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受。6.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 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 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7.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白沙鄉 後寮中段 660地號
80.4 m2 × (1/2) × 1,400 元 - 9 萬元
= -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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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94 坪 / 37 萬
2025/8/12
1拍 點交
17.5 坪 / 8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21.5 坪 / 9 萬
2025/8/12
1拍 點交
26.3 坪 / 18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8 坪 / 8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55.9 坪 / 21 萬
2025/8/12
1拍 點交
33.7 坪 / 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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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部分點交
100 坪 / 12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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