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854-69地號土地上有合併拍賣之758建號,該建號現為大門深鎖無人應門,使用 狀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而本件拍賣之483-1地號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筆土地現況係作 為柏油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
3.
854-57地號土地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其 中854地號土地是供社區公眾通行之巷道出入使用,拍定後不點交,854-57地號是社區共用圍牆 之基地,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之758建號建築物之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 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拍定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 保請求權。
8.
本件拍賣之483-1地號雖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惟本件拍賣土地現況係作為柏油道路使 用,且使用分區係道路用地,因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土地 共有人於拍定後對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應另循實體訴訟程序解決。
10.
854-57地號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中854地號土地是供社區公眾通行 之巷道出入使用,與拍賣之854-69地號及758建號等有不可分之依附關係,無減化共有關係之必 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而854-57地號是社區共用圍牆之基地,與拍賣之8 54-69地號及758建號等有不可分之依附關係,無減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483-1地號是道路用地(變更南州都市計畫,符合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