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3利44100一

嘉義縣竹崎鄉公園段46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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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9 ~ 2026/03/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9
保證金:
14.6
總坪數:
33.2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33.2 坪
總現值:
183.1 萬
拍後增值:
11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61地號,面積 344.9 m2,持分 1/6,31 萬
2.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61-1地號,面積 10.1 m2,持分 1/6,2 萬
3.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61-2地號,面積 10.9 m2,持分 1/6,2.3 萬
4.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89地號,面積 244.4 m2,持分 6/30,37.6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9/10,總底價 113.5萬,保證金 22.7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5/10/15,總底價 91萬,保證金 18.2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5/11/12,總底價 72.9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5/12/10,總底價 72.9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6)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
2.
489地號土地現為道路;461 -1地號土地為門牌復興路20號建物前空地;461-2地號土地為門牌復興路2
3.
30號建物前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無 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4.
本件拍賣標的據鑑價報告指出,
5.
48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 地;461-
6.
461-2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7.
461-
8.
461-
9.
48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 不點交。
10.
本案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開標。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11.
461-
12.
461-
13.
489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 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 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六、
14.
461-
15.
461-
16.
489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 買時,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 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 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土地增值 (4)
1.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61地號
344.9 m2 × (1/6) × 14,000 元 - 31 萬元
= 49.5萬元
2.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61-1地號
10.1 m2 × (1/6) × 14,000 元 - 2 萬元
= 0.4萬元
3.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61-2地號
10.9 m2 × (1/6) × 14,000 元 - 2.3 萬元
= 0.3萬元
4.
嘉義縣 竹崎鄉 公園段 489地號
244.4 m2 × (6/30) × 19,981 元 - 37.6 萬元
= 6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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