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485

台南市新市區大社790號

1拍 點交 待拍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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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30
保證金:
286
總坪數:
48.6
坪單價:
29.4萬/坪
持分地坪:
30.6 坪
公告建坪:
48.6 坪
總現值:
255.5 萬
拍後增值:
-65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48.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社段 2500-19地號,面積 94 m2,持分 1/1,88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社段 2500-26地號,面積 7 m2,持分 1/1,3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台南市新市區大社790號,建號 433,持分 1/1,520 萬
一層:49.31 二層:49.31 三層:49.31 屋頂突出物:6.79 合計:154.72 陽台:5.96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三層樓房)
法院筆錄 (7)
2.
民國114年5月27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債權人開鎖入內,屋內放置桌椅、床墊、冷氣等。依債權人陳報,目前為無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應買人及投標人應自行查證。本件拍賣土地,其中2500─19地號土地係本件拍賣建物坐落土地,2500─26地號土地現況為溝渠、道路。拍定後就拍賣建物及2500─19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拍賣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社段 2500-19地號
94 m2 × (1/1) × 25,300 元 - 880 萬元
= -642.2萬元
2.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社段 2500-26地號
7 m2 × (1/1) × 25,300 元 - 30 萬元
= -1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30
1拍 不點交
20.4 坪 / 64 萬
2025/9/30
1拍 點交
45.4 坪 / 96 萬
2025/9/30
1拍 不點交
187.6 坪 / 352 萬
2025/9/30
1拍 點交
19.8 坪 / 64 萬
2025/8/26
1拍 點交
51.9 坪 / 1,600 萬
2025/9/3
2拍 點交
67.6 坪 / 992 萬
2025/9/3
特拍 不點交
23.3 坪 / 28.5 萬
2025/9/3
特拍 不點交
60.1 坪 / 111.6 萬
2025/9/3
特拍 不點交
6.1 坪 / 1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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