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助乙968一

彰化縣埤頭鄉新崙子段156-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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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9
保證金:
5.4
總坪數:
11.1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11.1 坪
總現值:
13.2 萬
拍後增值:
-1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崙子段 156-3地號,面積 123.7 m2,持分 1/5,17.9 萬
2.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崙子段 156地號,面積 177.5 m2,持分 1/15,9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0/1,總底價 42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138.8萬/坪,流標
2拍,2025/10/22,總底價 33.6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未 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及鐵皮貨櫃坐落,部分為道路。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 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 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又共有人如欲 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崙子段 156-3地號
123.7 m2 × (1/5) × 3,600 元 - 17.9 萬元
= -9萬元
2.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崙子段 156地號
177.5 m2 × (1/15) × 3,600 元 - 9 萬元
= -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5
3拍 點交
71.6 坪 / 110.7 萬
2025/11/12
3拍 不點交
77.1 坪 / 41 萬
2025/11/6
3拍 部分點交
592.6 坪 / 7,60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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