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35179三

屏東縣恆春鎮五里亭段69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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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6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0
保證金:
38
總坪數:
196.6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96.6 坪
總現值:
104 萬
拍後增值:
-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五里亭段 690地號,面積 1,949.7 m2,持分 1/3,19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690地號現為稻田(本院114年6月18日現場執行現況為已收割)。
5.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6.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 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 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 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土地如有第三人合乎民法第460-1條或土地法第107條所規定之承租人 者,該第三人亦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 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 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五里亭段 690地號
1,949.7 m2 × (1/3) × 1,600 元 - 190 萬元
= -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6
1拍 不點交
41.1 坪 / 40 萬
2025/9/16
1拍 點交
195.7 坪 / 190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27.1 坪 / 83.2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152.3 坪 / 64.5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228.1 坪 / 144.4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140.1 坪 / 85.6 萬
2025/9/17
3拍 不點交
61.6 坪 / 26.1 萬
2025/9/16
3拍 不點交
166.8 坪 / 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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