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35179三

屏東縣恆春鎮五里亭段69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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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5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7.3
保證金:
19.5
總坪數:
196.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96.6 坪
總現值:
104 萬
拍後增值:
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五里亭段 690地號,面積 1,949.7 m2,持分 1/3,97.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9/16,總底價 190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10/7,總底價 152萬,保證金 30.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5/10/28,總底價 121.6萬,保證金 24.3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4~2026/2/3,總底價 121.6萬,保證金 24.3萬,坪單價 0.6萬/坪,停拍
停拍,2025/11/6,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690地號現為稻田(本院114年6月18日現場執行現況為已收割)。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 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 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 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拍賣土地如有第三人合乎民法第460-1條或土地法第107條所規定之承租人 者,該第三人亦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五里亭段 690地號
1,949.7 m2 × (1/3) × 1,600 元 - 97.3 萬元
= 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不點交
0.5 坪 / 41 萬
2025/12/31
特拍 不點交
30.2 坪 / 51.8 萬
2025/12/31
特拍 不點交
52.6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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