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坪林區環山路台電編號乾溪幹59二支2分11BA227AC07號電桿南方約40公尺處之雜木林及茶園,有路可達。另查新北市使用分區系統所示為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北勢溪部分)案,其使用開發相關限制,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茶園部分,何人所有及使用權源均不詳,且不在本次拍賣範圍。以上均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