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子27347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317-2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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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9
保證金:
2.6
總坪數:
6.5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總現值:
12.8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7-24地號,面積 336 m2,持分 254/5000,10.3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7-25地號,面積 84 m2,持分 254/5000,2.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3)
2.
本標別拍賣之2筆土地相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 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其中317-24地號土地為道路供通行使用、其中317-25地號 土地為現為道路旁水溝供排水使用,又有無建物占用須經鑑界始得而知,拍定 後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均不點交。
6.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 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7.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 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優 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 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 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7-24地號
336 m2 × (254/5000) × 6,000 元 - 10.3 萬元
= -0.1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317-25地號
84 m2 × (254/5000) × 6,000 元 - 2.6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
1拍 不點交
24.3 坪 / 158.5 萬
2025/9/17
2拍 不點交
4.2 坪 / 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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