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土地坐落建物數棟、部分巷道使用。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 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 證。
2.
土地登記面積為2,497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約為2,557平方公尺不 符,且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面積應以實地測量為準。
3.
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4.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六、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 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 項並承受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