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275二

雲林縣麥寮鄉豐安段120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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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4.8
保證金:
21
總坪數:
105.7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05.7 坪
總現值:
66.4 萬
拍後增值:
-3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麥寮鄉 豐安段 1207地號,面積 1,746.5 m2,持分 1/5,104.8 萬
(一般農業區 養殖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麥寮鄉豐安段1207地號土地上有平房坐落,部分空地,部分漁塭。系爭建物非拍賣範圍,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法律關係請自行處理,部分土地作魚塭使用,其內水產養殖物、土地上工作物及地上物非拍賣範圍,需買受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又魚塭之邊界與土地之地界未必相符,未經鑑界無從查究確實權利歸屬,請應買人注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中之一人得標拍定,其他共有人即不得主張優先承買。倘由非共有人得標拍定,而有多數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以主張優先購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7.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法院及本公司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本件土地欠繳書狀費,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發狀。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9.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法院,俾利後續處理)。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麥寮鄉 豐安段 1207地號
1,746.5 m2 × (1/5) × 1,900 元 - 104.8 萬元
= -3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34.6 坪 / 58.4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34.6 坪 / 37.8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105.7 坪 / 8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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