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3平6965三

澎湖縣馬公市風櫃東段89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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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 2026/05/0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4
保證金:
2.7
總坪數:
42.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2.4 坪
總現值:
19.6 萬
拍後增值:
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馬公市 風櫃東段 897地號,面積 700.7 m2,持分 1/5,13.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2/2,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1/13,總底價 16.8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6/2/3,總底價 13.4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停拍,2026/2/23,停拍
法院筆錄 (2)
1.
1.無抵押權設定情形。2.無三七五租約。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惟標別4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4.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 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 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5.本件標別
2.
3拍賣之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 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馬公市 風櫃東段 897地號
700.7 m2 × (1/5) × 1,400 元 - 13.4 萬元
= 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3
2拍 不點交
26.6 坪 / 2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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