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70二

苗栗縣銅鑼鄉福安段11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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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7
保證金:
2.4
總坪數:
41.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1.8 坪
總現值:
22.1 萬
拍後增值:
1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福安段 1147地號,面積 4,975 m2,持分 3/108,11.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7)
2.
114年7月3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1147地號土地上有三棟建物,門牌號碼:中平60之
3.
60之1號等,餘為田。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4.
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土地上有三棟建物及農田。
5.
債權人具狀陳報:1147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中平60之
6.
60之3號之建物及無門牌之建物坐落,其餘多為田地。
7.
本件拍賣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8.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9.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12.
本件拍賣土地:
13.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4.
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15.
本件拍賣土地:
1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17.
如有耕地承租人(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證明文件)。
18.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9.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租地建物之建物所有權人或耕地之承租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20.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福安段 1147地號
4,975 m2 × (3/108) × 1,600 元 - 11.7 萬元
= 1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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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5 坪 / 3.2 萬
2025/11/11
2拍 點交
10.8 坪 / 11.2 萬
2025/11/11
2拍 不點交
10.2 坪 / 5.6 萬
2025/11/11
2拍 點交
4.3 坪 / 2.4 萬
2025/11/4
2拍 不點交
182.8 坪 / 212 萬
2025/11/4
2拍 點交
10.6 坪 / 52 萬
2025/11/4
2拍 不點交
28.5 坪 / 1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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