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辛23747

雲林縣二崙鄉永定厝段193-2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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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
保證金:
0.8
總坪數:
10.4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0.4 坪
總現值:
4.3 萬
拍後增值:
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二崙鄉 永定厝段 193-24地號,面積 99 m2,持分 1/16,1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二崙鄉 永定厝段 1140-1地號,面積 340 m2,持分 1/12,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為私設道路。再 依鑑價報告記載,193-24地號土地,現況部分現有農路、部分稻田;1140-1地號 土地,現況部分現有農路、部分雜草稻田。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作物, 依法為土地之部分,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 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又土地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注意,相關爭議應由拍定人自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6.
優先承買權:
7.
永定厝1140-1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 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 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 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 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 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 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9.
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 條之
10.
11.
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 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12.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
13.
拍賣標的1140-1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 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4.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二崙鄉 永定厝段 193-24地號
99 m2 × (1/16) × 1,900 元 - 1 萬元
= 0.2萬元
2.
雲林縣 二崙鄉 永定厝段 1140-1地號
340 m2 × (1/12) × 1,100 元 - 3 萬元
= 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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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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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2拍 不點交
237.3 坪 / 34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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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部分點交
60.2 坪 / 9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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