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筆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該筆土地經現況調查筆錄記載,現為已收成完畢用網室用網圍住之空 地,另有部分面積有鐵架蓋鐵皮涼棚,並有深水井一座。
3.
上開網室用網、鐵架蓋鐵皮涼棚及深水井一座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應 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 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 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8.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且為共有土地,下列之人有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4.共有土地未現耕之他共有人。符合上開規定 者,始有優先購買權。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 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