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21674乙

臺南市白河區馬稠後段827-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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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5 ~ 2026/05/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3
保證金:
8.9
總坪數:
286.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86.8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827-4地號,面積 177 m2,持分 1/1,8.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828地號,面積 771 m2,持分 1/1,35.9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23,總底價 69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1/13,總底價 55.2萬,保證金 11.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2/3,總底價 44.3萬,保證金 8.9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民國114年4月28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27-
2.
828地號為相 鄰土地,現上有香蕉樹、雜草樹;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臨約2公尺寬之 產業道路,地勢起伏,地形呈不規則形,現況部分雜竹木林,部分種植香蕉; 又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地上作物種植者身分及其占有使用本件拍 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 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六、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 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 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 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 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827-4地號
177 m2 × (1/1) × 390 元 - 8.4 萬元
= -1.5萬元
2.
臺南市 白河區 馬稠後段 828地號
771 m2 × (1/1) × 390 元 - 35.9 萬元
= -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4
1拍 不點交
24.9 坪 / 73 萬
2026/3/24
特拍 不點交
94.3 坪 / 19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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